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。就股票期權來說,期權的買方(權利方)通過向賣方(義務方)支付一定的費用(權利金),獲得一種權利,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(shù)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。當然,買方(權利方)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。如果買方?jīng)Q定行使權利,賣方就有義務配合。
近期,50ETF購3月3000期權合約交易量、持倉量較大,價格波動較大。目前,該合約虛值程度較高,其最后交易日、行權日、到期日為2019年3月27日,存在時間價值隨著臨近到期日加速衰減的風險。
請投資者關注風險,審慎交易。
請各期權經(jīng)營機構做好投資者交易風險提示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證券交易所
2019年3月8日
注:本公告內(nèi)容,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(wǎng)站發(fā)布的為準
http://www.sse.com.cn/assortment/options/home/update/c/c_20190308_4732912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