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。就股票期權來說,期權的買方(權利方)通過向賣方(義務方)支付一定的費用(權利金),獲得一種權利,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(shù)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。當然,買方(權利方)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。如果買方?jīng)Q定行使權利,賣方就有義務配合。
上證發(fā)〔2019〕118號
各市場參與人:
經(jīng)中國證監(jiān)會批準,上海證券交易所(以下簡稱本所)決定于2019年12月23日上市交易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品種(以下簡稱滬深300ETF期權)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滬深300ETF期權的合約標的為“華泰柏瑞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(shù)證券投資基金”,合約標的證券簡稱為“滬深300ETF”,證券代碼為“510300”,基金管理人為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。
二、本所自2019年12月23日起按照不同合約類型、到期月份及行權價格,掛牌相應的滬深300ETF期權合約(基本條款詳見附件)。首批掛牌的期權合約到期月份為2020年1月、2月、3月和6月。
三、請各期權經(jīng)營機構(gòu)及其他市場參與人認真做好滬深300ETF期權上市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,嚴格遵守業(yè)務規(guī)則,有效控制風險,確保產(chǎn)品平穩(wěn)推出和安全運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基本條款
上海證券交易所
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
注:本公告內(nèi)容,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(wǎng)站發(fā)布的為準。
http://www.sse.com.cn/lawandrules/sserules/options/c/c_20191217_4967358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