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27刀殺死懷孕妻子一審獲死緩 終審改判死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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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雜談

原標題:殺妻博士終審被判死刑

本報訊 2011年元旦,河北農大在讀博士左啟華27刀殺死懷孕8個月的妻子石景蓀。2011年12月23日,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左啟華獲死緩,被害者家屬上訴至省高院。今年6月6日,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公開審理此案。日前,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:撤銷中院死緩判決,改判左啟華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。

石家莊市中院在原判決中認為,左啟華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。犯罪手段殘忍,情節(jié)惡劣,后果嚴重,理應嚴懲,但其在公安機關尚未取得其犯罪的證據(jù)時,能如實向公安機關供述其犯罪事實,依法構成自首,且本案屬于因家庭矛盾引發(fā),犯罪對象特定,加之左啟華沒有前科劣跡,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可依法從輕處罰。一審判處左啟華死刑,緩刑兩年執(zhí)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對左啟華限制減刑;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。

一審判決后,被害者家屬不服,上訴至省高院。今年6月6日,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公開審理此案。

檢方在抗訴中稱,左啟華系有預謀犯罪,男扮女裝潛入教師公寓,連捅孕妻27刀,連妻子腹中的自己的親生骨肉也不放過,并在犯罪后偽造現(xiàn)場,主觀惡性極深。同時,左啟華還在庭審中對于預謀犯罪部分當庭翻供,未能取得被害者家屬諒解。此外,檢方指控,面對偵查人員數(shù)次詢問,左啟華均未交代犯罪事實,是在難以逃跑的情況下交代犯罪事實的,不能認定為自首。檢方還指控,左啟華在“發(fā)現(xiàn)”妻子被害后曾撥打保險公司電話,有騙保嫌疑。

日前,被害者家屬拿到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,判決書中稱,撤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死刑緩期兩年執(zhí)行的判決,改判為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。

(本文來源:長城網(wǎng)-燕趙都市報 ?2012-10-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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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avatar 鹿胎膏 1

      讀那么多書,卻是這樣的黑心,哎,可憐的孩子和妻子?。?/p>